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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怀,根据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和学校通知(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)要求,现将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
6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7.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。
特别提醒: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不可两两兼得申请。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二、奖励资助标准
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,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。根据规定,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,学院将根据分配到的名额进行评选,学校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10月12日(周一)前,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申请。具体如下:
(1)线上申请。登录ETA平台(网址eta.zju.edu.cn),依次点击进入“服务大厅”→“学生资助”→“国家资助申请”→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,点击“下一步”,按照页面提示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完成后点击“提交申请”(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)。
(2)线下申请。登录ETA平台,依次点击进入“学生资助”→“学生资助结果”,选择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申请记录,点击“查看”,选择“下载登记表”。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,调整格式打印为一页A4纸(一式一份),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,于10月12日(周一)下午17:00前交至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学工办陈老师处。
(3)电子材料(附件1&2)打包以【2026国励-学号-姓名】发送至指定邮箱:zjusoaa@126.com,截止日期:10月12日(周一)17:00前。
说明:若ETA下载异常,可下载附件2空白表自行填写,自行填写时请使用电子照片,不要粘贴纸质照片。
2.10月16日(周五)前,各院系完成审核。
3.10月20日(周二)中午前,各院系提交纸质材料(无需提交电子材料)。
4.待所有院系完成审核并提交材料后,学工部将审核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四、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
1.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、认真的工作,学院将高度重视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,防止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出,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。
2. 学院加强宣传和引导,真正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激励和扶持困难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作用。
3. 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(字迹清晰,书写规范,签名手写,无涂改,学院、专业必须填写全称,家庭住址详细),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(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);申请表“照片”一栏务必使用电子打印版照片以减少材料体积(请勿粘贴照片)。学院在接收申请表时,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予以退回重填。
4. 附件3模板仅供参考,请不要直接在模板上填写打印,可参照模板详实填写附件2。
附件1:浙江大学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备案表.xlsx
联系人:陈老师 0571-88276139、凌同学(2023级兼职辅导员)、张同学(2024级兼职辅导员)、赵同学(2025级兼职辅导员)
办公地址:西溪校区艺术楼A108
联系邮箱:chen_xq@zj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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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0月8日
